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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展位招商总代理协议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所招到的参展商必须符合甲方“展览会”的主题与招商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取消其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其摊位分布位置面积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2、?乙方在招商工作中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摊位价格进行招商,如需改变价格,乙方须申报甲方,经双方协商。3、?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三、?其他条款所有通过乙方招展的参展商的摊位最终确认,以甲方收到参展费用后所开据的摊位确认书为准。汇款方式: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到组委会确认)。四、?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要求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协议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六、?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即为参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传真件也将视为正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传真:签字时间:乙方(签字)银行:用户名:账号:联系电话: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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