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建设是其极为关键的一环,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发展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基于此,在林业种苗建设过程中具体落实培育工作时,需要進行种子法的全面贯彻和严格遵守,同时还需要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培育,确保我国具有更为规范的林木种苗市场。在林木种苗具体发展过程中,还必须严格遵循科技兴种原则,进行科技投入的有效增加,系统研究林木种苗,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实现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有效提升,进行优良品种的不断研究[2]。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对新品种进行试点,取得成绩之后再进行有效推广,保障林木种苗具有更高的经营水平。 2.5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林业种苗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市场调节原则,基于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方向,但是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管理和调节,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严管种子,苗木放活的原则,分类管理和科学指导林木种苗。政府部门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实现良种良苗的大力发展,使其绿化苗木具有更大的种植比例,进而使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3结束语总而言之,在林业具体发展过程中,林业种苗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使其实现更高程度的可持续发展,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通过有效提升人员培育意识,拓展林业种植规模,加大林业资金投入,优化林业治种兴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能够确保林业种苗得到更高程度的发展,对其培育质量和培育效率进行更高程度的保障,使其更好地满足我国现代林业建设需求,为国家生态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进行更高程度的保障,使其更高程度的满足我国现在经济发展战略。参考文献: [1]张运松.生态文明视角下的林业管理及可持续发展[J].低碳世界,2017(16):277-278. [2]张鹏冲,李娜.探讨在林业工程建设中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J].花卉,2017(14):14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