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淇滨区中北部,院区西邻玉兰巷,南邻淇滨大道,。总用地面积约为1.36公顷,绿化面积约为0.305公顷,绿化率22.38%。三、现状分析本小区绿化率为22.38%,具备建设低影响设施的充足空间,西侧及东侧办公楼散水处建有雨水沟用于整个小区的雨水排放。每栋楼的雨水采用外排水形式。四、海绵改造设计阐述1、设计绿地为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方式用于雨水的过滤和下渗。降雨时道路产生的径流汇入绿地中进行污染物过滤、入渗补充地下水,超过海绵系统设施消纳能力的雨水径流通过溢流口排入原有雨水沟。原有雨水沟增加盖板改造为暗沟用于雨水的排放。2、现状绿地内雨水通过植草浅沟收集汇入相应的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进行入渗,补充地下水。3、停车位采用透水铺装,有利于雨水下渗。道路采用不透水沥青路面。在区域内增加线性排水沟,雨水经线性排水沟收集排入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进行污染物过滤和下渗。4、本场地土主要有第四系粉土、粉质粘土及卵石组成。地下水静止水位在13.2--14.5米之间。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土层孔隙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地面蒸发和人工抽采的影响而变化。土壤渗透系数为3.7*10-6m/s。五、规划管控要求:根据《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及《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标准》,鹤壁交通局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的外排水量控制要求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对应的设计雨量为23mm/d,其中径流污染控制目标为:以生物滞留设施等进行自然净化的一般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初期径流厚度标准应分别不小于:一般屋面2mm,小区路面3.5mm;外排水量、径流污染地面控制设施有效容积的渗透排空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困难时不应超过48小时,外排水量、径流污染地下控制设施有效容积的渗透排空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困难时不应超过120小时;雨水管渠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和综合径流系数取值不应超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