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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事项协议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在原有《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用地协议书》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如下:一、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高速公路KM+M至KM+M左(右)侧边沟外缘M处临时占用?,进行(施工)作业。跨线工程设置完工后,因跨越线路损坏、脱落及不可预见性原因发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在对其原有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的跨线工程维护、施工时必须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乙方在对其原有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跨线工程进行线路变更、线路增加及电线杆移位时必须向甲方重新办理审批申报手续。五、甲方发现乙方跨线工程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时,有义务向乙方予以书面通报,乙方在进行维修期间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关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现场维护费等问题,双方应在重新办理申报手续的同时,另行书面协议确定。甲、乙双方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双方对本协议的责、权、利表示认同,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等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定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注:本协议配合《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用地协议书》使用。非公路标志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及公路用地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为加强非公路标志临时占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的路政管理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及《路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高速公路KM+M左(右)侧边沟外缘(收复冈亭、跨线桥、匝道互通)?处临时占用,埋设非公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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