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示制度为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透明、顺利的实施,特制定此制度。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信息主要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实施对象、营养餐配餐标准、周营养餐食谱。二、学校专门设置营养餐信息公示栏,及时对涉及的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公示期限:实施对象:学期初公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就餐学生实名制信息,公示期为七天;营养餐食谱以周为单位进行公示,次周一进行更换。四、公示期间注重社会反馈信息的收集,不断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五、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宣传,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举报电话:专业资料可修改可编辑范文范例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