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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清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四、股长责任清单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在上级授权的职能范围内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宣传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和业主贯彻执行;(3)贯彻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令,按时、保质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确保政令畅通;(4)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对安全监察的合法性负责;负责监督全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5)根据上级安排和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隐患的整改,并将结果即时上报;(6)制订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7)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安全监察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二)各股(所)主要负责人是本业务范围内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委5县政府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股(所)及所联系单位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县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股(所)监管对象中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 3、坚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本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督促; 4、督促本股(所)监管对象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5、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五、工作人员责任清单局各股(所)工作人员是各业务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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