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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基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经验汇报材料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一贯表现,从而掌握犯罪原因,对症下药;庭审中,尝试“面对面”审判这一更为宽松、和谐的庭审形式,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拉近距离,结合多方的法庭教育,给予亲情式关怀,在减轻未成年人心理压力,消除抵触情绪的同时,促使被告人正视错误、痛改前非;庭后,重视对青少年缓刑、管制犯的回访工作,与罪犯所在的学校、单位、厂企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其生活状况,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我院坚持让青少年罪犯“在审理中受教育,在教育中反思,在反思中悔过,在悔过中接受改造,在改造后回归社会”,力求用慈父慈母般的爱去感化、挽救、帮助那些迷途羔羊。因为,挽救了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一份和谐。(2)、创新青少年犯帮教措施。督促判处非监禁刑青少年罪犯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非监禁刑宣判时,要求被告人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下发责令书,要求被告人按时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法律文书生效后,向非监禁刑执行机构及时完整地寄送材料。对哪些没有按时报到的罪犯,及时督促他们接受社区矫正,有效地维护了我院判决的严肃性,为罪犯监外矫正、回归社会提供支持。自18年以来,我院创新青少年犯帮教工作模式,把帮教工作融入到审理、宣判、执行的全过程,建立帮教联系、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矫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院下发XX法发[2009]45号《XX县人民法院“帮教员”工作实施意见》,聘请退休的老院长、老庭长、老法官作为青少年犯帮教员,对我院近两年来判处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在本院判处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改正过去,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通过不间断的联系关注,让未成年犯感受到法院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真正从改造人、教育人的角度来帮助关怀他们,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我院对青少年犯的帮教工作新模式,受到了省市县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群众也对我院能动司法的行动表示支持与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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