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后 15 日内,将经爆破作业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情况,向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见附录 B)。5.2.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存放5.2.4.1?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由爆破作业单位依法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自主选择购买。5.2.4.2?因爆破作业项目需要,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新建、改建、扩建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但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应经安全评价合格。5.2.4.3?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其临时存放条件应符合 GB6722 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看护。5.2.4.4?当天爆破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天清退回库,不应在爆破作业现场过夜存放民用爆炸物品。5.2.5?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5.2.5.1?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实施爆破作业的,所选用的混装设备和建立的设施应符合 GB6722、GB50089 的要求。5.2.5.2?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经安全验收评价合格的,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5.2.5.3?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仅限本单位合法的爆破作业活动使用。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式样A.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式样见表 A.1。申请单位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级别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设计姓 名许可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设计表 A.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人施 审核工 人方 批准案 人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许可证编号爆法破定作代业表单人位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姓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