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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条内支线运输的集装箱在港口的装卸作业,按表5规定费率的90%计收集装箱装卸包干费。第四十二条使用驳船进行码头与锚地(或挂靠浮筒)的船舶之间的集装箱装卸作业,除按表5的规定计收装卸包干费外,另按实计收装卸驳船费和驳运费。第四十三条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装卸集装箱船捎带的散装杂货不具备“滚上滚下”条件者,装卸费按表4相应货类的费率加倍计收。第四十四条集装箱装卸包干作业范围以外的装卸汽车、火车、驳船(不包括拆、加固),按“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及集装箱搬移、翻装费率表”(表6)的规定计收装卸费。第四十五条集装箱在码头发生搬移,按表6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搬移次数,向造成集装箱搬移的责任方或要求方计收搬移费。搬移费适用下列情况:(一)非港方责任,为翻装集装箱在船边与堆场之间进行的搬移;(二)为验关、检验、修理、清洗、熏蒸等进行的搬移;(三)存放港口整箱提运的集装箱超过10天后,港方认为必要的搬移;(四)因船方或货方责任造成的搬移;(五)应船方或货方要求进行的搬移。第四十六条港方按船方或货方要求、或因船方或货方责任造成的船上集装箱翻装,按表6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翻动次数,向造成集装箱翻装的责任方或要求方计收翻装费。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进行船上集装箱翻装,如船方不提供起舱机械,而由港方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翻装时,除按表6的规定计收翻装费外,使用岸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装卸包干费率的15%加收岸机使用费;使用浮吊的,另收浮吊使用费。翻装作业,集装箱需进堆场时,除收取翻装费外,另加收二次搬移费。第四十七条集装箱在集装箱货运站(仓库)进行拆、装箱作业,按表7的规定,分别向船方(集装箱货运站交付)或货方(应货方要求进行的)计收拆、装箱包干费。拆、装箱包干作业包括:(一)拆箱:拆除箱内货物的一般加固,将货物从箱内取出归垛,然后送到货方汽车上(不包括汽车上的码货堆垛),编制单证及对空箱进行一般性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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