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选区参选的代表候选人,要将选民关系转移到所介绍去的选区参选。时间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之前将选民关系转移选区。7、?流动人口的登记与参选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其中绝大部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幵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四、工作安排及要求1、选民登记前的准备公告、培训讲话稿、登记员的确定、选民登记表册、2010年村居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册、选民证、统计表册、纸笔等。2、?召开选民登记员培训会2011年9月13日上午,各村居由支部书记带队,选派1-2名登记员参加,各村居选举指导组成员参加。培训工作由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民登记时间9月14日・18日。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村居选举领导小组负责。3、复核选民登记情况9月19日,由选民登记员和村居民小组长核对,由村居选举领导小组监督,镇督察组督查。4、?抄写选民榜、填写选民证9月20-23日,姓名、民族、性别、年龄,前面写好榜头,依序(小组顺序)抄写,不能错漏。5、?公布选民名单9月24日,反复核对后,分选区(或分选民小组)进行张榜,盖好印章,注意不要忘了盖好骑缝章(镇选举委员会的X督查组督查检查。镇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