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最初开展调解工作的八位老人;二级是格治理员;三级是胡同负责人;四级是楼门院长。四级“金字塔式”调解络,搭建起一个有核心、有骨干、有后各、有基础的调解络。两种调解工作模式行之有效今年3月5日,星期三,居民米某来到调解室,原因是房主杨某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给家里断了电,原因不清楚。调解员立即找到房主杨某了解停电原因?杨某说,米某一家白天晚上吵,影响休息。事情了解清楚后,调解员将米某、杨某双方找到一起,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双方达成协议。每周三是“家和万事兴”矛盾纠纷调解之家确定的“民声日”。由义务调解员轮流到社区居委会调解室值班。“民声日”是“家和万事兴”矛盾纠纷调解之家创新的一种工作模式,让本身就是老百姓的义务调解员调解居民自己的矛盾纠纷,把居民自治理念渗透到社区调解工作中,以社区群众为主要力量开展调解工作,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政府职能部门初期介入时的抵触情绪,改变了过去由政府部门和居委会承担调解工作的模式。调解室的电话响起,安某在电话里诉说,邻居张家将她放在院子里的东西扔到了街上,边扔边骂,脏话不堪入耳。调解员经了解,原来张家觉得安家放在院子里的杂物影响了其房子通风和家人出行,于是采取了过激行为。经过调解员的细心说服:张某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向安某赔礼道歉。开通一部“倾诉热线”,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倾诉心中的不悦和苦衷,是“家和万事兴”矛盾纠纷调解之家创新的另一种工作模式,目的是方便群众,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调解工作全程服务,找上门的事立即办,需要的话上门办。“合议会”——调解之家的“掌中宝”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家和万事兴”矛盾纠纷调解之家采取每月20日召开一次“合议会”的方式进行“会诊”,邀请格调解员、格法官、格律师、格公证员等参加,制定化解方案。同时,“家和万事兴”矛盾纠纷调解之家还利用召开“合议会”的机会,请格法官、格律师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