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科学的; 3.损害农民利益的; 4.不开展科普活动的。 5、三年后复查不合格的。第五章附则第十条1、本办法由河北省科协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科普场馆管理制度隐藏科普场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促进基地科普场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普场馆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地科普场馆是整合多学科教育,整合海洋资源文化,其核心功能是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观众可参与的互动性科普展览。第三条基地科普场馆接待制度: 1、举办常设和临时科普展览,收集和贮存展览的资料及实物,设计、制作和布置展览,组织并辅导公众参观展览,组织展览的巡回展出。 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 3、组织开展科普报告、讲座、影视等教育活动,开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等实践活动。 4、举办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相关研究、设计和评估工作、承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它活动。 5、在接待过程中,统一普通语、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态。微笑服务。第四条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 1、统一服务标准:组织讲解员培训,统一着装,规范礼仪及服务标准。 2、统一开放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 3、统一组织协调:接受如东县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文明办、市科普协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五条科普志愿者 1、基地主任室负责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2、科普志愿者由教育局工作人员、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及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组成,实行统一注册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3、科普志愿者佩戴统一标识,自愿义务参加社会科技馆各类服务。 4、基地主任室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对于不履行科普志愿者义务或因其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