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医嘱查对制度。 9、出院、转院、专科、死亡病人应及时注销各种执行单。五.护理文书书写制度书写原则 1、遵循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护理文书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根据《安徽省分级护理质量标准与实施要求》,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实行分级护理。按护理级别执行各项护理措施。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记录者须签全名。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执业护士即时审阅,其修改意见、修改日期及签名用红色墨水笔书写。 4、护理文书应当文字工整,图表、字迹清晰,语句表述准确、通顺,符号、标点应用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然后更正,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各类护理文书楣栏共同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 6、根据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各医疗机构尚可自行设计“血压测量记录”、“24小时出入液量记录”等文书,其书写应遵循本原则,必要时纳入病历管理。 7、护理查房、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等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观察、分析讨论而提出的意见、评价和建议等,属于主观性护理文书,暂不纳入病历管理,也不提供给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8、各医疗机构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书,应指定专人按安徽省制订的《护理文书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方可归档。 9、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的日期。 10、各班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 11、各项记录、文件应妥善保管。.住院患者护理记录根据《安徽省分级护理质量与实施要求》,一般患者是指医嘱“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中的病危、病重患者等以外的适用对象。其书写须遵循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原则和以下要求: 1、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包括“住院患者护理记录”(首页)“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