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三天及路程假第八章考勤(二十六)、本所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二十七)、本所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o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口报到人事部。(二十八)、本所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O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二十九)、本所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事部留存并考勤。本所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三十)、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町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三十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