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制约以及刹风整纪相结合,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坚持处理与挽救相结合,认真开展风纪教育,切实做到党纪法规教育人、真心关爱感化人。针对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综合效应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关于全力完成好惩防体系建设第一个五年目标任务,认真谋划下一个五年工作任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需要巩固提高的、抓紧推进的、进展缓慢的分别制定工作措施,力求按期完成任务。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和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不断推进“五项改革”、落实“四项制度”、完善“三公开”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招拍挂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得到很好落实,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通过会议、文件以及旗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公开栏及时公开旗委、政府的重大事项。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扎实推进,保证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促进全旗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采取主管部门牵头治理,纪检监察跟踪监督,旗纠风办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方式,严查损害群众利益、加重企业负担、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促进部门作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