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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体校规章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提高相得益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第二十八条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通过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形成浓厚的教研学术氛围和鲜明的学科教学风格。第二十九条学校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是隐性课程的具体反映,是学生安静地读书训练、愉快地生活的场所,校园环境的设计和布置充满教育意义,并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人文化要求。第六章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第三十条本校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益: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四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一条本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权利有:1.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的权利;2.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向学校反映家长意见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第三十三条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1.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其才成年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依法行使监护权;2.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三十四条本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要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第三十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第三十六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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