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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查办事指南(公告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小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交通组织适应性审查。主要包括:规划方案的人流、车流组织是否合理,配套停车设施是否足够,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且尽量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负面影响,内部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有否按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完善方案。(5)?竖向设计适应性审查。主要包括:竖向设计是否尊重原地形地貌,基地的地坪标髙与周边城市道路或相邻用地是否合理衔接,竖向坡度是否合理,人行及车行的竖向连接是否顺畅,建筑与护坡、挡土墙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挡土墙的位置、高度及形式是否对城市道路景观产生负面影响。(6)?消防设计适应性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消防设计应满足《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专业项目须满足该类别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间距,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高度和消防车回车场的尺寸,髙层建筑消防车登髙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高层住宅屋面待救平台的面积,电梯大小、数量和侯梯厅大小,停车场汽车疏散口数量和宽度。(7)?其他部门要求审查。特定项目是否符合轨道、水利、环保、消防、交通、文物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涉及规划相关内容的要求。六、审查流程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08]148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查制度。具体分为市城建领导小组审查、市分管领导审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和中心镇政府审查。审查流程图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无爲报獨长"公会议无箱报耐长弘公会议石报局K办公会议可报间卜:办公仝议窗口核发批后公不及电子报批文件入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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