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必备资料(1)申请(原件);(2)1:500地形图(原件)及电子文件(附各类规划控制线:“五线”及公共通道);(3)规划(建筑)方案技术审查的相关资料:□日照分析结论□效果图补充资料:□城市设计□用地咨询□三维数字地图□交通评估□指标校核□其他) (4)规划(建筑)方案图纸(原件)及电子文件(含效果图); (5)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改、扩建工程需提交原设计机构或具备同等的设计机构出具的结构鉴定报告; (6)其他相关资料。?三、申报技术要求(1)建设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城市重要地段(江边、湖边、山边及城市主要干道、风景保护区、历史风貌区等)的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规划方案;(2)方案设计文件图纸(总平面、单体平、立、剖)及电子文件,要求图纸签章齐全(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应在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名称应当与用地权属单位一致,图别应当与报建阶段一致,且应标注指北针及比例尺;(3)总平面图纸应当在包含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实测1:500地形图电子版上绘制(在1:2000地形图经缩放后绘制的总平面图纸我局将不予受理);(4)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纸应当标注规划设计条件中各类控制要素、规划道路红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五线”及公共通道);(5)建筑基底及地下室范围线不得突破用地范围线;(6)用地范围线应当与经盖章核准的宗地图或供地附图一致;(7)建设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贵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我局《武汉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规划分类审查办法》,应属于:□市审项目□局审项目申请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事项:1、本表只作为申请《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的凭证,它用无效;2、本表可在“智慧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窗口收件责任人: 业务处室接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