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公司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三十七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实行第三十八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每年奖励8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中途辞职或离职者不在奖励范围内。第三十九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1、负主要责者承担80%,次责者承担20%。2、1000元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20%:3、公司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30000元。第四十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第四十二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同时公司对驾驶员扣款50元。第四十三条车队人员应绝对服从公司的随时分配,不迟到早退。第四十四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随意载客和拉与工作无关物资,一经发现将扣款100,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上的纠纷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第四十五条被区市县政府、主管局书面点名通报者,扣款50元/次。口头通报者扣款20元/次第四十六条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款20元,造成被盗、车辆损失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