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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PC建筑)工程监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93 |  大小:102KB

文档介绍
程实施阶段中存在的问题。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签认。3.0.10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实际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专项问题。3.0.11项目监理机构应熟悉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包括深化设计图纸)。3.0.1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及部品、部件生产单位报审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报审表按本规程表B.0.2要求填写。部品、部件生产单位质量管理检查报审表按本规程表B.0.3要求填写。3.0.1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及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署同意开工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应按本规程A.0.2的要求填写。3.0.14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和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预验收可以按专业或集成系统进行,并形成专业或集成系统的预验收记录。如需其他单位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安排。4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设施4.1一般规定4.1.1实施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部品、部件驻厂监造的,应派驻相应驻厂监造监理人员。4.1.2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信息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可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于有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要求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驻厂代表及相应监理人员。4.1.3项目监理机构人数及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监理合同、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根据不同阶段监理工作需要,实行动态管理。当监理人员需要调整时,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4.2监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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