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学习要求第十六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第十七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应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8天。提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第十八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六有”(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笔记、有总结)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推动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第十九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必须如实、详细的记录在专门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中。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学习内容、学习资料、发言内容等。第二十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需配备个人学习笔记本,按照学习计划与规定认真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第二十一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按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事后进行补学。六、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第二十二条?公司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督查考核。考核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同时进行。第二十三条?公司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一学一报”的要求,及时向能源物流集团党委报送理论学习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向集团公司党委报送全年理论学习情况。第二十四条?对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七、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