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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商品处理方法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一、临期商品处理方法 办理退货和对临期商品出清,商品出清的建议售价如下:1.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月时建议售价为原售价的80%进行出清。2.两个星期后仍未售完要再次降价,建议再次降价20% 3.一星期后仍未售完再次降价,建议再次降价20% 4.最后为处理完的要在到期日进行报废处理二、商品类保质期检查及处理标准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2、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45天;3、临近保质期食品具体要求如下:保质期16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20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4、临近保质期食品必须及时放置到临期食品专区。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五、商品保质期管理职责(一)商品部职责1、商品部应加强商品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行为约束,对商品的保质期的合同条款负全部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者用于各种目的的赠品,均需在所订立的供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超过保质期1/3时间和临近保质期的处理界限、双方对临近保质期商品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供货商收到退货的临近保质期商品后的处置等相关事项,防止临近保质期商品改头换面后重新上市销售。(二)物流部收货部:1、物流部作为商品流通的第一个环节,应该严格执行商品收货制度,加大商品抽检范围和力度,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贵重商品必须100%抽检。2、配送门店的商品保质期不得超过1/3、井口食品的保质期不得超过1/2(三)门店收货组:1、门店对物流部配送保质期已经超过1/3的商品当场拍照取证,并传于超市营运部、财务部和配送中心相关负责人,经核实无误后,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经超市总经理批复的除外。2、门店对地采商品收货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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