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的贯彻。在此意义上,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法律关系的特征。1、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2、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形成的社会关系;3、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在一次法理学研讨会上,甲和乙对“法的溯源”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甲说:“在我国当代,法和法律是等同的概念”。乙说:“这种说法不对,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法律和法在范围、内容、效力等级方面都是有区别的”。你认为乙的说法对吗?为什么?(30分)答:乙的说法正确,理由如下;(一)、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一定的物质经济条件制约下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强制性规范。它是抽象的,法学就是研究法的定义、本质和作用等等的。而法律的话就是主要指一些部门法,或者说是指现实意义上的、已经制定出来的以一定形式反映法内容的具体化形式。(二)、法是宏观的,包括历史上的法、概念法、法理、研究、等等,法律史特指,法条或者现在的生效的法。(三)、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1、法的效力的根据①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②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③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2、法的效力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