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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定位及对策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制,遏制涉访涉诉泛滥现象。(三)加强司法指引功能,及时填补社会治理缺口首先要协调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主动将法院的工作作为国家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司法手段保障国家政策的向下执行,保证行政政策不与法律冲突并得到妥善执行。其次,继续推行巡回法庭制度、庭审直播制度、司法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等,积极拓展办案公开、远程立案、预约案等便民措施。[5]第三,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院和未成年专业审判机制。调高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的专业化水平,将社区矫正纳入对未成年人的工作范围。(四)贯彻司法整合功能,调动各方因素参与治理首先要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完善与民意沟通的工作。其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推动阳光司法,第三,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和来访来信制度,优化网上信息公布平台,完善诉讼档案查阅方式,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最后,定期联系媒体,完善庭审报道规则,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五)重视司法教育功能,充分宣扬法治精神首先要鼓励新兴社会组织实质参与社会治理,做好与法院的交互性沟通。其次繁荣法院文化,丰富法院学习的形式,加强学习型法院的建设。第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建立以典型案例释法制度,通过自媒体方式增强普法活动活动实效。参考文献:[1]杨建军.通过司法的社会治理[J].法学论坛,2019,(2).[2]齐伟.司法裁判的“两张面孔”――以社会治理为分析背景[J].理论导刊,2019,(9).[3]朱景文.社会治理体系的法制化:趋势、问题和反思[J].社会学评论.2019(3).[4]龙飞.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强大社会治理功能[N].人民法院报.2019,(4).[5]马立娜.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N].北京日报.2019,(6).作者简介:齐伟(1983-),男,汉族,辽宁海城人,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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