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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制定《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没有进行公示的单位一律不予考核。四是把好表彰奖励关。奖励事项、奖励条件、名额确定、组织评奖、呈报审批、奖励方式等方面要严格按照xx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初审签字,尤其对于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必须由纪检、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联合签署意见,共同把关。人事部门审定,再下文表彰,进一步增加了考核的严肃性。五、注重考核奖惩,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在抓好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了考核的实效。一是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制度。强化审核制度,全市考核评奖工作在每年1月底前结束,各单位考核评奖工作结束后,到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备案,在考核备案卡上加盖印章,发放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其中二等功需上报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事迹材料报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为做到奖优罚劣,激强促弱,我们实行了“四个结合”:即考核结果与评奖相结合,与工资晋升相结合,与职级晋升相结合,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近年来,我们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公务员等方面的作用。 1、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具有参加年度评奖资格。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兑现考核结果。 2、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2-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我们及时督促单位在等次确定后的3个月内降职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扣除其年终奖金。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要坚决予以辞退。 4、依法维护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受理了公务员考核中的申诉案件2起,依法撤除了一单位对当事人的考核决定,化解了矛盾。 xx市人事局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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