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能否适应被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使公租房对被保障对象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避免弃租现象的出现,还值得探讨。本文另辟蹊径,以被保障对象的租金支付能力为依据,从需求角度分析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确定,并以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了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合理水平,为武汉市公租房租金的制定提供一些建议。一、我国城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现状目前,公租房政策已经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开始了试点,如深圳、北京、重庆、上海、厦门等。这些城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大体反映了我国城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现状。其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金制定标准对比如表所示①。如表显示,我国目前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有如下几个特点:1.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一方面能够保障“夹心层”的基本住房问题,减轻其住房负担,发挥公租房的社会福利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够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公租房建设的长久发展;2.以同区域市场租金水平作为参考,按一定比例下浮制定租金标准,并综合考虑承租人的支付能力、租金实行动态调整制的做法,使得公租房租金标准更符合实际; 然而,上述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如何才能既突出公租房的保障性质、吸引需求者,避免出现弃租现象,又能在运营过程中实现部分盈利,保护筹建方的投入积极性;其次,公租房租金标准参考因素的侧重点不明确,如结合市场租金水平一定比例下浮的同时如何考虑承租人的支付能力,这个下调比例是多少,承租人的支付能力如何,当二者明显冲突时该如何取舍;目前深圳、北京、重庆、上海等地已经推出了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夹心层”已经入住。上述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的租金设定如下表所示。从上表可以看出,目前各地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制定都是政府以建设成本和篇二:我国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定价研究 我国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定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