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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代建协议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代建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该厂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2逾期超过90日后,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代建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厂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以将双方约定交房的时间推迟不超过个月:如因政府政策原因,甲方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则交房日期可据实予以延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上述事件,甲方应在约定交房日期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如超过此日期约定告知乙方的,需承担违约贵任4.乙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第十条产权登记甲方代乙方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办理时间自交房之日起6个月(如乙方材料不全或推迟提交,乙方承担此责任);乙方如自行办理甲方需给予乙方协助。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由于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非双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协议自行解除,双方均无责任,甲方应无息返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代建款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乙方发出的通知或文件等,按本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送达(电子档发送视为收知),包含但不限于电邮、短信、微信、传真等形式。3.双方根据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及物业协议等。4.因乙方原因终止或解除会同的,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厂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后失效。7.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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