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位置独立建造,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煤油、稀释剂、纤维素真漆、沥青或沥青产品等。乙方不准在进行施工的建筑物内贮存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以上是在分包工程需要且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否则,乙方应另外租赁场地。乙方的工人生活基地乙方应考虑为他雇用的工人自建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若乙方认为土建总包方划拨的区域面积不够营建,须自费额外租赁场地解决。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立即拆除设在现场内以及现场外任何此类临时建筑并恢复地表原状。如拒不清退,甲方将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乙方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比如造成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事宜。以上是在分包工程需要且现场条件允许、征得土建总包方和乙方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否则,乙方应另外租赁场地。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乙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照明的接驳点,乙方负责从现场各临时供水点、供电点接驳至其工作面,完工后负责拆除和搬走。施工期间乙方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护土建总包方敷设于现场的全部临时水电设施,以及不得浪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有临时电力设备装置应正确安装,做接地保护,使其符合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安全条例,保证临时供电全天候安全使用。所有室外敷设和使用的临时照明和供电用的插头、插座、接线、变压器、临时开关和保险丝等,应符合防水要求。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政府限制用水、用电而要求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脚手架及施工机械乙方、其雇员、工人及其他一切有相同权利的人员,在进行本工程施工时,有权使用任何土建总包方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拆除的的施工机械、脚手架、梯子、起重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临时设施,若土建总包方现有的以上设施已拆除或不能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时,乙方需自行搭设提供,及在工作完成后将其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