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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中心业务外包服务协议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此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赔偿。宣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宣称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终止该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通知当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争议或影响合同履行的事情时,合同的一方都有义务以有效的书面方式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一方发出的通知必须由某一被授权人员通过特快专递或由其指定人员递送。书面通知,不论是特快专递或指定人员直递,应以其被签署接收日为通知接收日,或者以通知发出后的第5天为通知接收日;签署接收日早于通知发出后的第5天之日的,以签署接收日为通知接收日,反之,则以通知发出后的第5天为通知接收日;通知的寄送地址为双方的下列地址:甲方地址:?邮编:乙方地址:中国**?邮编:如果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及/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违约责任及赔偿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如果损失数额超过前述约定的违约金,违约方仍需向另一方承担超出的部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非违约方一切因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而导致的损失。非违约方因仲裁、诉讼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申请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义务避免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的扩大。争议的解决一切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除有争议的合同有关事宜外,在诉讼时本协议其它事宜继续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法律的适用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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