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才能按规定单价办理预结算。 B、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确有发生,须有项目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C、乙方已了解认同现场施工环境条及熟悉施工图纸,并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施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因素理由降低施工质量、延误工期和调高单价。 D、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乙方每月月末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按甲方确认的形象进度先结80%进度款,余下20%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20天起退还15%,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 E、结算步骤:项目工长开出乙方本月已完工程任务单,经项目质安员、材料员验收签字后交到项目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公司合同核算部结算、复核,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F、甲方根据“江西省XX年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与乙方办理结算。第十条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承包范围工作,若因乙方组织等原因拖延工期或无故停工,每天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乙方不得有异议。 2、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期紧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条例、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除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为三天外,其它如:双抡、秋收、春耕等不得放假停工。如需补贴,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标准 1、质量等级:优良 2、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定《GB50204-XX》中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交底单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返工费用及对甲方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其返工所拖延的工期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现行国家规范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