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本职工作; 2、及时结算各项费用,如过路费、油料费、过磅费、车辆维修费等,及时回收行车单。 3、月末做好统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审查,内容包括:驾驶员工资、单车油耗、轮胎维修费、利润等。第四条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录用驾驶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具体录用由人事部审核、车队考试合格,驾驶员交一万元风险抵押金,接受岗前培训,通过二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录用。 2、车队建立驾驶员档案包括;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安全行车责任状、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和保养、坚持做到“三查”和“三勤”使车辆在最好的状态下运行。 5、驾驶员出车时带齐各种证件,行车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报告交警和单位领导,保护好现场协助处理。 6、严禁酒后驾驶,如果发现立即停运,解除劳动合同,由于酒后驾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7、车辆维修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修好后驾驶员必须在维修单上签字。 8、公司生产车辆收车后必须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位置,严格遵守场站的规定,发现车辆出车后私自改变行驶路线,私自出车和公司外乱停乱放的驾驶员罚款元。如果造成损失的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经教育不改的解除劳动合同。 9、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对车辆不能及时检查和维修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损失按实际价格的20%对驾驶员处罚。 10、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扣除保险公司理赔所剩金额的20%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负主要责任事故扣除保险公司理赔所剩金额的15%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负次要责任事故扣除保险公司理赔所剩金额的10%对驾驶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