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第七条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330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二、本工程拟定XX年3月3日开工,XX年2月28日竣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 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XX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