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未佩带袖章,乙方应承担50元/次的违约责任。7、乙方在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无安全员监护,乙方立即停工,并应承担200元/次的违约责任。8、乙方人员擅自动用甲方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严重后果,全由乙方承担。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拒不执行,按乙方违约,解除施工合同。10、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和第三方损害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5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第八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施工合同。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与施工合同同步。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