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后的危险因素,如:先转移乘客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使危险品停止外溢、禁止明火接近燃油等有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危险因素。若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要全力合作开启车门或砸碎车窗玻璃,有序组织乘客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油箱开关等,有组织地开展自救灭火。Р 6、及时报案。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该亲自或请其他人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22、120、119、保险公司等报案。报案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Р 7、保护现场。现场的周围通常是指车辆采取制动时至停车的地域,以及受伤害的对方所行进、终止的位置。简单保护现场的方法包括:在事故区域周围摆设小石头;用绳索拦围等。保护现场时,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交通情况,灵活处理。如果要交通要道上发生小事故,就不应当为了保护现场而封闭交通,那样会造成来往车辆的停驶损失,会远远超过事故本身的损失。Р 8、保留证人和证据。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注意事故现场的见证人和证据(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或同步进行)。见证人是指目击事故发生的人。证据是指事故现场的物件,一般包括障碍物、车辆等。驾驶员应请目击事故的人作证人,如果证人有事不能停留时,可将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被移动和失落。Р 第十条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Р 一.热爱本职工作,衣装整洁,持证上岗。Р 二.做好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防止客伤事故的发生。Р 三.开车前,搞好车内卫生,检查座椅、安全带以及应急安全设施、药品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Р 四.严禁旅客携带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及危险“三品”(易燃、Р易爆、易腐蚀及有毒有害物品)上车,维护好站、车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