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通流量评价通过的意见; 6、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实行资质管理的,应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7、中外合营项目,合营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8、需要经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关于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 9、其他应提交的材料。许可收费许可时限申请材料目录许可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项目核准机关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并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所需材料告知单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履行审批程序,政府投资未超过项目资本金20%且绝对额未超过1000万元的除外。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1、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总投资100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交项目评估文件; 4、立项审批依据; 5、资金证明文件。 6、多方联合建设的项目,需出具联合建设协议书或意向合作协议书;国有单位土地所有权出资参与联合建设的,需由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7、按照政策规定的其他报送要件; 注:1、由县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上报请示一式三份;需转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上报请示一式五份;特殊项目的报批请直接与县发改委衔接。2、项目建议书参考提纲、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等规范格式可从邮箱中下载,邮箱:yyfgwtzkgk@、密码: yy。3、申请资料请交酉阳县发改委办公室收文,具体问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