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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第三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一次。理事会聘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第三十六条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任务(一)组织和发展会员,建立“会员之家”,健全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等组织网络,联系和带动群众; (二)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倡导活动,使相关政令、知识、信息、理念入户到人; (三)提供各类服务,组织开展互助活动,为会员和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 (四)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畅通反映群众诉求的渠道,在基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五)收取、管理、使用会费。第八章执行机构第三十七条计划生育协会的执行机构为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提供服务,落实各项决议。建立并执行学习、会议、培训、管理等制度。第三十八条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地方计划生育协会的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第三十九条秘书长职责(一)主持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策,并提供服务; (三)负责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业务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协调执行机构其它问题。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第九章资产及管理第四十条计划生育协会资产的主要来源(一)政府提供; (二)国内外组织、机构、个人的捐赠和国际合作项目; (三)会费; (四)有偿服务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第四十一条计划生育协会的资产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四十二条计划生育协会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每届财务报告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议、批准和监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接受理事会的审议、批准和监督。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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