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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协会章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75KB

文档介绍
表大会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召集,经民主协商推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Р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行使    下列职权: Р(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Р(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Р(三)听了以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Р(四)选举理事会成员。Р第十五条  理事会Р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理事会会议一般两年召开一次。Р理事会职权是: Р(一)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Р(二)选举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Р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职权是Р(一)负责领导协会日常工作; Р(二)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Р(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 Р(四)领导协会各专门机构开展活动; Р(五)召开协会年会; Р(六)临时增补或更换个别理事、常务理事及协会领导人,由常务理事三分之二通过即为有效,并提醒理事会审查追认。Р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在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主持下,具体负责日常工作。Р(七)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组成。Р第六章权利与义务Р第十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Р(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Р(二)参加本会组织的象棋比赛、训练班和讲座;Р(三)举办本会各类比赛;Р(四) 被本会选派参加国内外象棋活动;Р(五)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Р(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Р第十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Р(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Р(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Р(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Р(四)按规定交纳会费;Р(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Р第七章           奖罚制度Р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Р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Р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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