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承担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由于勘察、设计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勘察、设计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保修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不足部分应由业主方补偿。由于承包方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采购供应方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合格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采购供应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发包方肢解工程发包或指定分包造成工程接口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使用方未经许可或批准,自行改建或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使用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项目管理范围和组织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别按下列方式进行项目考核评价: (1)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即施工阶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全过程的项目考核评价。(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管理即某专业类项目施工过程的项目考核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后,应根据不同项目管理模式设置不同的项目考核评价指标。项目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工期。(2)工程质量。(3)工程成本。(4)安全生产。(5)工程造价。(6)实际投资。(7)其他。项目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包括下列内容: (1)经营管理理念。(2)项目管理策划。(3)管理基础工作。(4)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情况。(5)管理方法应用情况。(6)外界对项目管理的评价等项目考核评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项目考核评价办法。(2)建立项目考核评价组织。(3)编制项目考核评价方案。(4)实施项目考核评价工作。(5)提出项目考核评价报告。项目管理结束应编制、撰写项目管理总结。项目管理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概况。(2)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管理控制程序。(3)工程项目管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评价。(4)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经验及问题处理建议。(5)工程项目管理总结的附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