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元;第十六标段3198171.20元;第十七标段4567240.84元第十八标段3271642.40元;第十九标段3180314元第四标段4083125.96元;第五标段2895712.68元;第六标段3514583.82元;第七标段3393749.44元;第八标段3509725.16元;第九标段3525578元;第十标段3328230.40元;第十一标段3002123元第十二标段4118023.99元第十三标段3576330元第十四标段3854325.76元第十五标段4962356.32元第十六标段3198171.20元第十七标段4567240.84元第十八标段3271642.40元第十九标段318031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6章)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