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若投标供应商代表非因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有误拒绝签字确认或者有误之处已被更正但仍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无异议。3.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社保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供应商代表则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诚信投标承诺书、合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经审查资料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且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条款处理。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来判定。投标响应微小负偏离或重大负偏离的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来判定,对属于微小负偏离的由评委在评分中予以酌情考量,对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按无效标条款处理。3.7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