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各自的安全责任要明确,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按照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承租业主与属地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协议:做到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对同一区域和场所范围内有多家承租业主的,出租人应对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指派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各承租人涉及厂房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方对厂房的安全管理责任。(四)加强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对厂房结构安全、业主的用电、用水、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安全等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日常检查,每次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台帐,仔细检查、不留死角。特别是对老旧厂房的安全结构检查,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确认存在危房隐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强自查自纠的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治方案,彻底予以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五)实施动态管理,做好备案,探索出出租厂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首先,对实施出租的房屋进行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出租厂房的基本情况,例房屋面积、结构、安全等级、适用范围等。第二对出租合同及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对承租方要求明确安全责任管理人,对业主、安全管理人的联系方式登记备案。第三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出租行为。第四加强安全动态监管。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出租厂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针对我二轻联社现有出租的厂房其企业规模小、行业杂、布点分散的特点,在安监、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并应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在出租时严格把关,做到“宁空不租”,从源头上消除“先天不足”事故隐患的滋生。只有深刻认识到厂房安全管理问题的严重性,才能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作业。(作者单位:嘉兴市二轻工业合作联社投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