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们就以“书为心画”来表征书法与书者内心和人格的关系,体现注重书家个性品格与书风关系的祈向。宋朱长文《续书断·神品》中论颜真卿书法:“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联盟,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扬子云以书为画心,于鲁公信矣。”柳公权有言:“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古人以人品胸次、道德修养、气质节操作为衡量书法品第的重要标准,为艺先为人成为了传统书法的一个重要命题。中国传统书法往往以“中和之美”为大道,作为审美的终极取向。孙过庭《书谱》中:“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论断是以儒家的“审美人格”构建书法的审美品格,也是传统书法“中和为美”理论的肇源。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数语,则标志着“中和为美”理论的成熟和完备。追求“自然率真”亦是中国传统书法的重要审美取向,这是释与道思想交融在艺术审美上的体现,展现了艺术的本真。万事万物本乎其固有的自然之性,人当效法自然,使心灵归于清净,反雕饰,去华丽,以致“唯心是从”,得天真自然之境,进而由技入道。在中国传统书法的艺术语言中始终贯穿着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方式。张怀瓘以“阴为内,阳为外,敛心为阴,须左右相应”之语来阐释笔法要义;刘熙载《书概》中以“书要兼备阴阳二气,大凡沉着屈郁,阴也;奇拔豪达,阳也”来阐明书法的审美之道;而董其昌则以“渐修”“顿证”来概括书法实践的路径和规律……中國传统书法以儒、释、道思想的彼此交融为精神轨迹,是传统文人将之内化于心、而外化于行的集中表现,并一次构建了中国传统书法的审美准则、价值追求、评判标准、技法观念以及实践规律。书法是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艺术实践中的投映,它为修习者打开通往中华民族璀璨的精神世界之门,使之获得优秀文化的洗礼,提升修养,砥砺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