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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家校联系制度管理条例-学生发展中心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电话联系邀请或要求、广播电视通知宣传、广告标语等。(五)家长委员会制度1、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共同推荐,选择家长当中威信高、责任心强、乐于负责家庭和学校联系工作的家长同志担任。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一名,委员9名。(每个年级一名)。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推荐,由学校征求各方面情况,邀请商讨确定。2、家长委员会的职能(1)关心和扶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3)组织家长对全体教职工以及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4)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的活动,促进学校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5)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知名度。(6)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7)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3、家长委员会任期:原则上2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推选。4、家长委员会的召开:原则上每期召开一次,学校重大活动邀请列席。(六)弱势学生帮扶制度1、弱势学生:是指在生活、学习上有困难或者出现异常现象的学生群体。例如经常违纪学生、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学习特别困难学生、留守儿童中的问题学生等。2、帮扶原则:一是家校加强联系,保持及时沟通,班主任和家长均应主动联系沟通。二是家校积极配合帮扶,家长应随时到校或者邀请教师到家进行帮扶,对有生活学习困难的学生,教师应主动配合家长搞好教育帮扶。三是发挥多方合力,利用家庭、社会、学校多方力量,共同帮扶弱势学生。3、帮扶要求:一是建立帮扶制度,完善帮扶措施。二是及时跟踪教育,促进弱势学生的提高和走出困境。三是建立档案,形成帮扶资料。四是必要时开展相关活动,动员多方力量。学生发展中心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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