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并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备课、上课重要内容之一。 3、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4、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严禁将学生逐出教室;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教育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避免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杜绝放羊式课堂。 12、实验教学中要规范操作,要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 1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4、体育课、艺术课、信息技术课、科学课等任课教师要与班主任协调管理,教育学生整队到运动场地或各专用教室上课,确保途中安全。 15、上课期间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要马上与班主任、医务室联系,及时通知家长,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发生意外。并参照学校制定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在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等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16、在课堂教学中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报请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