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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装修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舒兰市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及使用协议书(模板) 甲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村卫生室或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按照《舒兰市村卫生室标准化用房建设实施方案》(舒政办函[XX]48号)文件规定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村卫生室建设及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村卫生室位于村(屯),现法定代表人为,业务用房面积㎡(80/120㎡),占地㎡,设置为室,各室独立。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治疗区与非治疗区分开。第二条村卫生室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应由村委会无偿提供,不计算在村卫生室建设成本之中。第三条乙方组织施工建设及装修。甲方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用房建设标准,负责村卫生室的科室设置、工程质量和对乙方使用项目资金进行监管。村卫生室建设竣工,经市村卫生室标准化用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建设资金8万元。第四条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后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的,该房舍只能做为村卫生室无偿使用,不可挪作挤占他用。乙方享有使用权。(注: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竣工后房屋产权归村委会的,该房舍只能做为村卫生室无偿使用,不可挪作挤占他用。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享有使用权)。第五条乙方负责村卫生室的供水、供电、供热、维修等费用,并负责村卫生室四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如乙方使用权发生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乙方(村卫生室)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终止使用权。第八条甲方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保持村卫生室干净、整洁、明亮。对村卫生室配备的设备、设施以及所有公共财物应做好登记、维护和管理,若有被盗或损坏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价赔偿。影响村卫生室正常工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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