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返还该款项,若不按时返还每天则按应返还款项的5%计算滞纳金支付承包方。)Р 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所送的工程量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划拨、修改文件等一切应由承包方审定的文件必须在三天内审定批复,因发包方末及时审定、及时划拨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停工、窝工,承包方概不负责,工程顺延。Р 发包方应对发包项目的合法性负全责,承包方可协助发包方进行工程手续报建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含承包方被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发包方支付,因发包方报建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顺延。Р 因设计变更及发包方新增加的工程工程项目,收到承包方的签证和报告后应在15天内进行审定,并付增加签证款项的90%给承包方。Р 、工程量确认Р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完成的项目与数量的真实反应,工程量按实计算;隐蔽工程必须以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确定后的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以有效的设计变更单作为结算依据。Р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Р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Р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Р (1)本合同协议书Р (2)中标通知书Р (3)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Р (4)投标书及其附件Р (5)本合同专用条款Р (6)本合同通用条款Р (7)图纸Р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Р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Р 七、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Р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Р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