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效果。我们及时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机构改革中对领导和非领导职务拟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共40多人次。三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为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和完善了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报帐制度;为加强对小汽车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市水利局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用油、车辆修理、维护和保养、驾驶员出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了降低了车辆管理费用,防止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机构改革后,我们对原来上墙公开的“办事指南”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其更为详细、准确,并为每个干部职工制作了岗位牌。3月份,我们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关承诺,公开了水事举报电话。在局机关内部的办事公开方面,我们把机构改革竞争上岗的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民主测评得分及排名情况、局机关搬迁工作中拆迁户补偿办法、住房分配方案、局领导手机费开支情况等及时公开,方便干部职工了解与机关建设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五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我们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市人事局《关于郴州市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共选拔任用科室负责人22人,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腐败。四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们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的依据,应下放的予以下放,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则坚决予以取消。经过认真细致的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下放12项,调整3项;核准项目取消4项;审核项目取消1项,备案项目,取消22项,调整1项。此外,我们自觉把小汽车采购等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将局机关财务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等,这些措施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