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 Р(二) 捐赠、赞助费; Р(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Р第二十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Р第二十一条社团活动经费申报手续Р1、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预算开支要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理事会审批方可通过秘书处报销。Р2、社团举行活动前,一线提前两周递交详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活动审批后,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经费,最后要经指导Р老师同意方可从该社团上缴的会费中拨款,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Р第二十二条财务报销要求Р1、活动计划及经费结算表,经主席及团委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生效。Р2、正规发票可报销。Р3、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签名,其中一人须是协会会长。Р4、各社团(部门)安排一名固定人员与秘书处和监察部联系。Р5、上缴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Р第二十三条本团体财务本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Р5、章程的修改Р第二十四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Р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处核准后生效。Р6、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Р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审查同意。Р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分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Р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Р7、附则Р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表决通过。Р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归本团体。Р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效。Р第三十二条本章条款若与学校社联条列相违背,以社联为准。Р注: Р本协会第一期理事由原有的人员暂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