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意味着当事人的“私力救济”被限制和“公力救济”的出现,否则,任由当事人对侵犯权利的行为自行处置,便难以在利益冲突普遍化的状态下保持必要的秩序Р③权利与义务的区分——法律规范要对各种行为加以明确区分,规定出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得做,什么行为必须做;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明确地分配给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Р6.法律的发展规律:Р①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Р②法律制度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的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的过程Р③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Р④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Р⑤法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有着产生、发展和灭亡的一般规律——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法也将消亡。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成为历史的遗迹,法因此也会随之消亡Р——法的历史类型Р7.先进的生产关系取代落后的生产关系,随之先进的法律制度取代落后的法律制度,都不可能自发地和毫无阻力地实现,而必须借助于社会革命的推动Р8.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Р9.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Р①法律渊源不同:一者包括司法判例,一者不包括Р②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包含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Р 英美法系习惯用单行法对某一问题作专门的规定Р③法官权限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规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因而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