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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镇原县师德师风二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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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Р三、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学生参与有偿家教,不得诱Р导学生参加课外辅导。Р四、不准私自向学生推销或以讲授、辅导等理由变相推销教Р辅资料及其它商品,更不能向学生收取保险、教辅资料等费用。Р五、不准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Р或家长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Р六、不准组织或参与违规招生活动,严禁有偿招生。Р七、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能以任何方式打Р骂学生。Р八、不准在职在岗人员利用工作时间或病、事假期间从事第Р二职业和在外兼职。Р九、不准工作时间打牌或到公共娱乐场所消费。Р十、不准违背法律法规和客观事实越级上访、串联上访、组Р织联名信访。Р十一、不准参与非法集资、传销、赌博和迷信活动。Р-4-Р十二、不准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怠Р工。Р十三、不准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网上购物、娱乐游戏Р等。Р十四、不准搬弄是非、拉帮结派、使用不文明语言,诋毁中Р伤他人。Р十五、不准在职称评审、评优选模、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弄虚Р作假、无理取闹。Р十六、不准单独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或其它僻静场所。Р十七、不准工作时间饮酒、课堂上吸烟及接打手机、把个人Р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Р十八、不准在各类考试中有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Р十九、不准旷工、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Р教案上课。Р二十、不准不经批准不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会议Р及活动。Р附件:教职工师德师风不良记录情况登记表Р-5-Р教职工师德师风不良记录情况登记表Р______学校 ______学年Р姓名:Р时 间?违 规 情 况?签 字?备 注Р学年度总评情况:Р校长签字:Р说明: 1.此表由学校安排专人填写。学年总评后,装入教师业务档案。?2.“签字”Р栏,必须由 2 名相关人员签字。“年终总评情况”栏,包括:违规次数、总评结果等。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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